期刊文献+

广东立法防“祸从口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7年11月30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并决定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至此,这一全国首部专门、系统、综合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终于走完了所有程序,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立法适时必要我省既是人口大省,也是食品生产大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发生了较大改变,基本的食品卫生已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了。
作者 李亮明 冯亮
出处 《人民之声》 2007年第12期8-9,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