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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异议的审查范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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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原告以与被告存在某种合同关系为由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被告否认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并主张受诉法院不是合同履行地因而没有管辖权的,应根据原告提交的初步证据来确定管辖法院,管辖异议阶段无需对是否存在该合同关系进行实体审查。
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第20期64-65,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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