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法典编纂所涉及的最根本问题便是民法总则。近来,我国民法学界针对民法总则产生了四大争论,分别是民商关系如何处理、人格权如何定位、法人应当如何分类以及如何定义法律行为。我国民法典起草所涉及的最根本问题是民法总则问题。近来,民法学界中关于民法总则争论较大的有四个问题:一是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如何处理;二是民法和人格权的关系;三是法人究竟该如何分类;四是如何定义法律行为。实际上,民法典编纂的其他问题都比较容易解决,只有这四个问题分歧较大,以下分别述之。民法与商法的关系传统民法很少反映商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