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虚假广告也大量生成。它的成因在于对网络广告主体缺乏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对网络广告内容缺乏有效审查,对与网络广告有关的法律责任不明确,适用法律上的冲突及缺乏国际合作。若对网络虚假广告不予有效规制,将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因此,不仅要完善现有法律并建立相应网络广告监管机制,倡导业者自律及培养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还要明确网络服务供应商(ISP)的责任,加强国际合作。
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69-73,共5页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