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进路,即透过行政法基本理念确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借鉴移植外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采纳某种标准并用涵摄的方法确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这三种研究进路各有其优点,而其共同的缺陷是割裂了行政法与宪法的内在关联性。为使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在价值层面回归宪法的轨道,应重视宪法规范分析方法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上的运用。以依法行政原则为例,现行宪法不仅为其提供了规范依据,而且还在权力机关的政治控制、法律优先或法律统制、司法救济和监督控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制度要求。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1-95,共5页
Seeker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FX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