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代理出口业务是外贸企业接受生产企业或其他外贸企业的委托代办出口销售及交单结汇工作,或者同时也代办商品发运、制单等全过程工作的业务总称.现行的代理出口业务中,少部分是政府所强调的真正意义上推行的"代理制"下的那种传统的代理出口模式,即生产企业委托专业外贸公司出口销售企业自产的产品;而大部分是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流通企业(包括外贸辞职人员开的公司)委托专业外贸公司,或者说借用专业外贸公司的名义出口销售其指定的商品,一般情况下客户由委托方自带.这种代理方式明显带有"借权经营"的倾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笔者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