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政府为有效加强对中央机构官员的管理,每六年对南北两京全体文官进行考察,谓之'京察'。为保证京察制度发挥澄清官场风气、淘汰不职官员的预期作用,明廷对京察从准备到结束的每一环节,都进行了十分详尽的制度规定。然而在京察制度运作的运行过程中,官员并非总是遵照制度规定行事。本文以明万历辛亥京察为例,探析京察制度运作与制度规定的相符与背离之处,指出本应作为维护官场清正之风的考察制度,因法规设计的不完善而被文官群体所利用,逐渐演变成不同利益集团争权夺利的工具,给明代官场政治生态造成消极影响。唯有针对行政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规定,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消除制度规定相对于行政运作的滞后性,才能使官员有效治理的意图得以最终实现。
出处
《明清论丛》
2016年第1期84-107,共24页
A Collection of Essays o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