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不要在当下中国这一特定时空中移植或确立司法独立制度,主要不是取决于源自西方世界这一"民间"社会的司法独立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本身有多么"精良"或精美,而是取决于该项法律制度能否基本契合当下中国社会的司法环境。中国这一"民间"社会司法环境的基本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植根于西方世界这一"民间"社会生活经验事实的司法独立制度在当下中国社会中没有基本的生存空间。然而,这样一种情况并不意味着中国这一"民间"社会司法及其现实实践不能吸取作为人类法治文明成果之司法独立制度中的法治元素,以构筑中国这一"民间"社会中司法文明的中国梦。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5年第1期217-227,共11页
基金
湖南省社科基金毛泽东研究专项资助课题研究成果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实现中国梦的基本条件研究”(项目编号2014QNKT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