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6年开始,山西省的植树造林实行“按工程管理、按项目投资、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的管理办法。这是营林管理中的一项改革。最近,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实行这一办法后,造林面积比较实了,质量和效益都有所提高。“按工程管理”办法的由来造林面积不实,成活率和保存率低,效益不高,这是山西省多年来营林工作中存在的老问题,形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粗放经营的习惯根深蒂固,造林前缺乏科学论证和规划设计,盲目性大,粗植滥造。二是造林投资切块下达,平均使用。
出处
《林业经济》
1987年第2期37-40,共4页
Forestr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