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木材分配办法的改革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解决木材供需矛盾的最根本措施,是加速营林,造林,大力增加森林资源,把我国由少林国家变为多林国家。我国大部分地处温带,气候温和,适合林木生长,如果措施得力,解放至今三十年,可以培育出数量相当可观的森林资源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森林资源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缺林的省份,依靠国家分配木材维持消费,多林省份的资源日渐减少。全国木材产量二十年来徘徊在四千万立米左右,大家坐吃祖宗留下来的一些森林。木材分配不够合理,没有调动起各方面营林、造林的积极性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解放以来,木材分配是采取由国家统一包下来的办法,问题很多。首先对于缺材省份来说,造林与不造林、省内森林资源增长与否,他们很少去注意,反正总有木材用,而且规格、质量又好,养成了他们对国家的依赖性。其中,有的省虽有小片林区。
作者 黄天相
出处 《林业经济》 1979年第2期59-60,共2页 Forestry Economic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