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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新招职工普遍实行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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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试行劳动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目前,特区内所有企业单位在招收新职工的时候,一律实行合同制。这一改革,打破了“铁饭碗”制度,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消除了许多弊病,使企业经营管理出现生气勃勃的新局面,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职工精神面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深圳市试办经济特区以来,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和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首先在40多家外资、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里,实行了职工雇佣合同制。取得成效后,又在国营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试点,逐步取得了经验。1982年7月1日,市政府规定深圳特区所有企业单位招收新职工一律实行合同制,不再招收固定工。至此,沿用了几十年的招工用人制度,在实践中有了进一步的突破。
出处 《中国劳动》 1983年第5期31-9,共2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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