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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古代“法的作用论”的一点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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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在古代中国人心目中,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其形象很有些象韩非子所说的悬挂在房梁上的斧头。一提到法,马上会令人心惊肉跳,'犯法'就意味着要刺面、割鼻子、砍脚、割生殖器、杀头,以至'满门抄斩'。南宋诗人杨万里说: 夫民之所以畏法者何也?非畏法也,畏刑也。法不用则为法,法用之则为刑;民不犯则为法,民犯之则为刑,是以畏之也。明丘浚也说: 法者,罚之体;罚者,法之用。其实一而已矣。
作者 范忠信
出处 《法学研究》 1988年第3期83-88,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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