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的实现,需要一部具有最高权威性的宪法;而宪法权威的确立,又有赖于法治的建立,宪法权威与法治是一种互动与平衡的关系。我国宪法发展演进的历史表明,在没有法治的环境下,宪法仅仅是一部根本法或是一种宣言而已,树立宪法权威无从谈起;而宪法权威的缺失,则“依法治国”的方略也只能是一句口号。由此,树立宪法权威应成为当务之急。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6期42-46,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