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月15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吴政隆2018年1月22日第一条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和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4期9-12,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