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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赋予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部分省级管理事项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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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政办发[2017]139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内涉企审批事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省人民政府同意《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省级管理事项赋权清单》,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46项权力。其中,行政许可25项,行政确认11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南京市人民政府要依据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赋权衔接工作,确保核准、审查、认定。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21期17-20,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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