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国税发〔2009〕102号2009年5月18日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贯彻国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政策意见,支持中小商贸企业的发展,促进就业。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完善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的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地应加强新办小型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自2009年6月1日起。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12期51-52,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