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市人民政府济政字[2006]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18号文件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6]4号)中关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煤炭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确定市经委为我市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职能部门,市安监局不再行使全市煤矿安全监管职能。
出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4期29-29,共1页
Gazette of Jinan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