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应当坚持气候效益原则和公平原则。考察中国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控制碳排放强度为导向的配额初始分配方案,发现总量控制制度失灵和分配不公等问题亟待解决。全国碳排放配额的初始分配要科学利用控排系数以贯彻气候效益原则,同时应当兼顾区域和个体公平。区域公平的实现,要求对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历史碳排放水平双低的区域进行配额的倾斜性配置。个体公平的实现,则有赖于进一步完善排放信用机制和配额调整机制。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13-120,共8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碳金融市场的国家干预法律机制研究”(13CFX097)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京津冀地区适应增暖路径及社会经济代价综合评估研究”(2018YFA060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