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对淫秽物品的种类、传播方式以及量刑幅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将网络环境下传播淫秽物品行为分为四种形态,即故意主动传播型、故意被动传播型、非故意主动传播型、非故意被动传播型。分别说明在四种形态下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的定罪与量刑,期待法院克服机械性地适用"淫秽物品数量"标准,更多考虑其传播淫秽物品所产生的影响和侵害的法益,期待最高法院的指导性案例起到统一性示范作用,减小地域之间对网络环境下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差异。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4期11-15,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