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税收征收管理、会计准则、证券监管对关联交易的规制日益完善,"关联关系"、"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关联方"等术语大量出现在立法文件和司法裁判文书中,但这些概念在不同的立法文件中的内涵并不一致,学理上也未进行严格的讨论和界定,导致"关联关系"的内涵和外延上的不确定性。《公司法》第217条对"关联关系"作出了一般性规定,这是明确"关联关系"这一概念内涵的基础;其外延上保持了适度的开放性,为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各自不同的规制目的,分别设定了"关联关系"的边界提供了立法技术上的可能性,并使法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但概念上的混乱则会影响法律体系内部的相互协调、和谐一致。
出处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57-61,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法律适用中的法律解释之客观性研究"(11YJA8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