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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银行从十个方面支持发展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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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积极安排资金。从今年的各种贷款增加额中,拿出1亿元用于支持发展第三产业。 二、支持城镇商业网点建设。国营、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自筹资金建设网点,如资金不足,在三年内能够归还贷款的,给予贷款。 三、支持城镇商业搞好装修和改造。国营、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如进行网点装修和改造,其提存基金不敷该项目所需资金的部分,在两年内能够归还的给予贷款。 四、支持从事各种经商活动的个体户。对持有省营业执照、经营正当、有一定自有资金的个体工商户(包括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户),除在开户结算上给予方便之外,还可以在贷款或设备租赁上给予支持。
出处 《计划工作动态》 1985年第4期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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