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规范对涉农运输车辆的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拖拉机公路养路费征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完全从事农田作业、不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拖拉机,一律免征公路养路费。二、对于兼有营业性运输的手扶拖拉机,全年一次性征收3个月标准的公路养路费。三、对于兼有营业性运输的方向盘式拖拉机,全年一次性缴纳养路费的,按8个月标准征收;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3期41-41,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