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函[2015]33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划定长顺县第一期火化区范围的请示》(黔南府呈[201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黔南自治州长顺县县城所在地长寨镇长兴社区、和平社区、城南社区划定为第一期实施火葬区域。二、上述地区划定为实施火葬区域后,要严格执行有关殡葬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殡葬管理,积极推行殡葬改革。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4期45-46,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