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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普安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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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府函〔2015〕16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普安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4〕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普安县盘水镇、青山镇、三板桥镇、罐子窑镇、窝沿乡、雪浦乡、新店乡、罗汉乡等8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盘水街道、南湖街道、青山镇、兴中镇、新店镇、罗汉镇。新设置的盘水街道、南湖街道、青山镇、兴中镇、新店镇、罗汉镇所辖地域分别如下:
机构地区 贵州省人民政府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3期34-34,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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