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桂财教[2014]93号各市、县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精神,为加快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推进科教兴桂战略和人才强桂战略实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免学费政策的主要内容(一)免学费范围。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