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和把握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内涵,按照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的要求,国民经济的主体必须是公有制,必须不断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落后并且发展不平衡,又决定了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坚持发挥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积极作用,是我国应对经济危机的制度保障。
出处
《传承》
2011年第1X期52-53,63,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