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精神,为本课题指明了方向。区域间生态补偿机制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恢复和保持良好生态平衡的财政性制度安排。建立区域间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地区间和群体间的公平性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激励上下区域间,特别是贫困、落后地区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资源和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将进一步加大,为避免因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所导致的环境悲剧及经济、社会矛盾越演越烈,加快研究和建立区域间生态补偿机制已经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