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基点应以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为前提,以保护我国利益最大化为基点,在权利人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维持恰如其分的平衡.1平衡是知识产权的要义和核心,权利限制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权利就应该有限制,没有限制的权利就会被滥用,从而威胁公共利益.而合理使用制度是作为知识产权权利限制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存在的,这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中都有明显的反映.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关于商标的合理使用长期以来为人们所忽视,相关制度更是欠缺,在实践中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02年第11期55-58,共4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