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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密法》与档案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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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审议,并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所谓新《保密法》是指这个新修订的《保密法》,是相对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密法》而言的简称。新《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既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档案工作的一件大事。
作者 陈竞亚
机构地区 广东省档案局
出处 《广东档案》 2012年第6期26-2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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