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提出,旨在填补数字政府技术迅猛发展与其内在价值理念之间的鸿沟,是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的升级与革新。其根植于“数治”与“法治”的相互赋能及动态控制与反馈机制,将数字赋能视为治理的发展方向,将行政权约束作为治理发展的价值因素与检验标准。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引和理论支撑,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暴露出目标不明确、法秩序价值供给不足、基本权利保障不足等结构性困境。应借助整体政府理论构建数字法治政府的理论框架,融入包容审慎原则,明确秩序行政与给付行政的价值融合。统筹整体观、包容观、底线观,依托数字法治政府的概念内核与导向目标,制定统一的政策指引与基础数据规则,完善政府数据归责机制,优化立法前评估机制,并建立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基本权利审查机制,完善数字法治政府的数据安全体系,有效保障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创新与稳定推进。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69-178,共10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空间治理下回应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构研究”(23BFX0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