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私设计是指平台企业将保护隐私的价值理念贯彻到人工智能系统的代码设计中,从而满足法律规定的合规要求。基于数据合规的制度框架,隐私设计具有引发平台企业的自治权力无限扩张的风险。为避免隐私设计产生的数字权力风险,应实现从“代码即法律”到“规制四要素”的理念转变,促进不同规制要素之间的互动,构建针对隐私设计产生数字权力风险的多元规制框架:在法律规制层面,应当秉持“实验主义治理”理念,建立针对隐私设计人工智能系统的监管沙盒制度,实行一种鼓励创新的监管模式;在市场规制层面,应当建立完善覆盖隐私设计人工智能系统入市前与入市后的全生命周期市场评估机制;在社会规范规制层面,应当在隐私设计人工智能系统代码的制定阶段与实施阶段设立用户的监督渠道,促进公共领域的商谈与沟通。
作者
段俊熙
徐亚文
Duan Junxi;Xu Yawen
出处
《长江论坛》
2024年第5期72-85,共14页
Yangtze Tribune
基金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研究”(项目编号:22AZD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