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伙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权架构中的普遍形式,减持股票纳税成本较高,通常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减持股票税负。部分合伙企业在税收筹划时利用法律形式合规性进行有意避税,不符合税法实质课税原则、税法立法本意以及共同富裕国策,存在较大涉税风险。本文列举了两个合伙企业利用非交易过户方式进行税收筹划的案例,从税收筹划手段、避税效果及法理分析等方面展开分析,分别对上市公司合伙企业股东税收筹划、税务部门税收监管提出建议。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8期58-61,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