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适用范围、发布要求、负面清单三方面切人,结合北京实际情况,提示我市金融投资类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依法依规发布金融投资类广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负面清单详细列举了11类“不可为”情形,为此类广告制作、发布划好“红线”、说清“规矩”,将有效促进我市金融投资类广告业良性健康发展。笔者结合司法实践案例,对其中部分热点问题予以分析和解读。
出处
《法庭内外》
2024年第8期21-23,共3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