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作为地方党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其“副职”特征需要置于地方党委领导体制的框架中去探究。“专职”既指不担任政府职务,也是相对历史上“一正多副”格局而言的。新时代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职责呈现多重履职的基本趋势:农业农村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普遍由专职副书记负责。在市县层面专职副书记兼任下级党组织书记和党的工作机关负责人的现象中,又以兼任政法委书记的现象最为常见。专职副书记的职务特点和抓党建的本职要求,内在契合政法工作广泛协调各类组织机构的基本特点,也体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内在逻辑。
作者
刘宇
张弛
LIU Yu;ZHANG Chi
出处
《中国领导科学》
2024年第3期42-51,共10页
China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的制度机制研究”(18BDJ04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