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于2003年在天津等地开始试点,至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76条、85条将社区矫正作为一项替代监禁的刑罚执行方法纳入立法规范。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作为我国一项较为年轻的刑事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在预防与惩治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矫正工作开展过程中仍遇到了部分问题急需解决。为确保社区矫正使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目的的实现,文章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遭遇的困境进行深入探讨,提出了解决困境的出路。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24年第4期73-75,共3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