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角色在司法活动中展现的行为特征是影响该群体形象塑造的关键,也是社会公众感受司法正义的具体来源,但其角色形象的建构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以及与群众的非必要性接触而更依赖于媒介呈现。通过艺术化的影视手法将法官角色的“前台”“中台”“后台”呈现,并借以媒介的符号解读,有利于揭开司法工作神秘的“面纱”,增进公众的司法认知,同时对法官形象的建构起到示范作用。
出处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3年第12期9-12,共4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