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搬家大师”突破知名电商的技术保护措施,跨平台进行商品数据搬运,从而为所谓的“无货源店铺”提供技术服务。2023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始作者构成不正当竞争。商品数据被爬取。天某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天某技术)系某在线交易软件的著作权人,该公司及天某网络公司(以下简称天某网络)共同运营“天猫”平台,其商家和用户与淘宝平台通用一套账号,登录淘宝也可以访问天猫平台的店铺和信息。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14期62-64,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