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利用著作权法和民法中的相关制度对NFT数字作品铸造、转售行为进行规制,有效避免NFT数字作品交易中的风险,积极回应数字产业生态链建构中的新问题、新需求,以此推动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方法:通过对比和引用著作权法、民法等法律中的相关理论和概念,将数字作品的铸造上链行为与著作权法中的发行权进行对比,同时利用债权转让相关制度对NFT数字作品的转售行为进行规制,厘清NFT数字作品交易办法的基本概念与法律定性,进而认定数字作品交易中的权利属性。结果:NFT本身仅是保障数字作品交易安全的技术设计和证明网络虚拟财产权属的重要手段。因此不能将数字作品的铸造上链行为比作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也不能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同时,民法中的债权转让、默认许可制度是可以适用于数字作品的转售行为的,以此平衡著作权人、交易平台、购买者三方主体之间的利益。结论:在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大背景下,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NFT数字作品目前在法律制度上存在的空缺和漏洞进行非法铸造、转售,给数字作品产业发展带来了高风险问题,也加大了政府监管难度。因此,应当在妥善应用现有法律制度规制的基础上,落实好交易平台的相关义务,实现对NFT数字作品产业链的全方位保障,以促进现实作品与虚拟作品的交互发展。
出处
《艺术科技》
2024年第8期170-173,共4页
Art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