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被誉为“中国牡丹之都”的山东菏泽,牡丹不仅是富贵花,也是富民花。作为特色产业,菏泽市以“牡丹为媒”,充分发挥自身资源赋,将发展牡丹全产业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法宝。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坐落于大田牡丹核心培育区的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牡丹人民法庭,是全国唯一一处以牡丹命名的人民法庭。近年来,牡丹法庭立足牡丹特色资源优势,全力护航牡丹产业健康发展,年均办理案件800余件,为服务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出处
《中国审判》
2024年第5期62-63,共2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