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主体之一,如何合理运用调查核实权在理论研究上尚未形成定论。在现行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框架内,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运行面临证明责任过重、手段不足、缺乏保障措施等一系列问题。从环境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的法律规范出发,通过分析不同诉讼阶段权力运行存在的问题,提出减轻诉前阶段检察机关证明责任、丰富调查核实权行使手段、增强权力运行保障措施等突破路径,达到更好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目的。
作者
王宏巍
顾歆煜
Wang Hongwei;Gu Xinyu
出处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62-70,共9页
Journal of Daqi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