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规制的“情境化”实施要求规制者以特定的环境、事实、主体、场所和信息为依据,精准识别市场失灵的领域、问题及成因,据此设计规制方案,展开规制活动.对具体正义的追求,以及规制事实本身的情境性和复杂性,是公共规制“情境化”实施的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公共规制实施主体权力配置与组织形态构造的“情境化”、规制对象识别与实行行为的“情境化”、规制目标确立与规制工具选择的“情境化”,是公共规制“情境化”实施的基本要素.实践中,通过穿透性实现对市场失灵的精准“画像”,通过回应型机制实现公共规制的能动性、认知性、开放性和自我矫正,通过合目的性的强调实现对公共规制的规范约束,是公共规制“情境化”实施现实展开的核心内容.
出处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2期22-33,共12页
Journal of Gansu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