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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铁保等为免收浩罕伯克爱玛尔贸易货物税银事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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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以后,乾隆帝开始逐步恢复新疆地区的贸易活动,尤其注意处理与哈萨克、浩罕等国的贸易往来,要求陕甘总督委派专人办理相关事务,并强调:“将来交易之际,不必过于繁苛,更不必过于迁就,但以两得其平为是。”乾隆帝这种通过相对公平的贸易活动来安定当地局面,让各族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的想法,成为清政府此后处理西北贸易的基本思路。
作者 郭琪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I0003-I0003,共1页 Historical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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