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法治政府是运用数字手段对政府理念、机构、职能、流程再造的法治化进程,有助于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动行政立法高质量、行政决策科学化和行政执法高效化,保障行政监督有效性,提高突发事件和社会矛盾纠纷应对水平。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应以“科层制+平台”为组织载体,明确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务员层面的主体责任,妥善处理以人民需要为中心与以人民参与为中心、技术赋能与数字垄断、社会治理复杂性与技术手段有限性、政府主导与多元参与等关系,推动数字法治政府不断发展。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7-132,共6页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项目“治理现代化视域中的新型领导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2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