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商事登记的制度目的和制度功能、制度属性不同,可以把商事登记制度分为不同制度类型。制度类型不同,相关配套制度也随之不同。从域外经验看,商事登记制度转型基本呈现出不断弱化其市场管制功能而更加强调信息服务功能的基本趋势,限制公法强制型制度适用范围而普遍采用私法自治型制度形式。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借鉴了西方国家的制度经验,当前已进入法律完善阶段,但却存在功能定位不明确、规范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今后一段时期,必须以发挥商事登记的信息服务功能为导向,进一步拓展商事登记及其信息公示的事项范围,重视采用私法自治型制度,丰富和完善商事登记私法责任制度和私法效力制度。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121-130,共10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