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我部自2021年起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创建单位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经认真审核、严格考评,决定将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标准的北京市延庆区等86个创建单位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河北省廊坊市等9个创建单位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3年第11期6-7,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