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革新了内容创作关系,推动了群体智能创作的兴起。群体智能创作兼具创作主体广泛性、创作过程协同性与知识产出共享性特征,现有基于AI提供者利益、使用者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AIGC权属方案难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基于使用协议的实践方案出现权责失衡。而以控制原则与权益分享原则为基石的权属方案能够兼顾个体性利益与群体性利益,顺应AI风险治理思路,有助于促进AIGC的利用和传播。依据控制原则将AIGC归属于使用者符合劳动财产理论,能够实现创作与传播的正向激励,满足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据权益分享原则,可以在AIGC上设置共享协议,针对AI提供者与在先创作者分别设计“限定用途”与“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的许可模式,并附随于AIGC全生命周期,实现各主体间的实质公平与群体智能创作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出处
《科技与出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158-167,共10页
Science-Technology & Publication
基金
2023年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重大课题“人工智能创作时代版权法利益平衡机制研究”(BQ2023004)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