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职能作用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地明确了税收在“国家治理”这个总平台上承担四大新职能、发挥三大新作用的功能定位,既赋予了税收在新时代的新使命、指明了税收改革发展的方向,又实现了税收平台的提升、税收职能的扩围、税收作用的创造性认定等税收基础理论的重大创新,引领着税收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深入领会这一重大理论创新的深刻内涵、内在机理和实践要求,对于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充分发挥、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4-13,共10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