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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看病”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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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店“营业员”实则是执业药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药店里的药师虽然常常站在柜台后面,看似“营业员”,但绝非营业员。《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0]25号)要求。
作者 李中东
出处 《大众医学》 2023年第11期86-8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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