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幼儿园教育中,户外活动对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人格素质的健全以及综合素养的全面培养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幼儿园工作规程》强调“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同样指出“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幼儿园纲领性文件反复强调要保证幼儿户外活动及体育活动时间。
出处
《天津教育》
2023年第30期131-133,共3页
Tianjin Education
基金
2023年龙岩市基础教育规划课题“红色文化融入幼儿园户外活动的实践研究”(立项批准号:JKYGH23-05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