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中,支部居于基础地位。关于中国共产党早期支部建设的研究,还存在若干值得深入探析的问题。一是地方支部的设置及其组织层级问题。党的一大没有关于设立支部的规定,党的二大开始设置地方支部并隶属于地方执委会,但地方支部并非党的基本组织,“组”才是最基础层级的组织。党的三大规定依据地方党员人数多寡来设立地方支部或地方执委会,但地方支部和地方执委会之间不再是隶属关系。二是支部何时被确定为党的基本组织及其隶属关系的调整问题。党的四大根据党的自身发展要求和共产国际关于“在生产支部基础上改造党”的精神,明确规定支部为党的基本组织,隶属地方执委会。党的五大则进一步将支部调整为受区委领导。三是“一切工作归支部”口号的提出与停用问题。在我们党加强支部建设的过程中,上海党组织曾在1926年7月提出“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口号,并一度得到中共中央的认可。这一口号虽然在我们党加强支部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表述不够严密,受到共产国际的反对,也在中国共产党党内引起了讨论,后来逐渐不再使用。这些调整和变化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建设严密组织体系的不懈努力、对发挥党的组织力的高度重视和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自觉探索。
出处
《党的文献》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78-85,共8页
Literatur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基金
安徽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共产国际、联共(布)对中共党建理论与实践的影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AHSKZ2002D03。